广南县中医医院核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云南文诚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南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广南县中医医院核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资质要求,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报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广南县中医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文诚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广南县中医医院核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4.项目编号:云文诚【2021】08007号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67.6万元
6.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数
|
备注
|
1
|
核酸提取仪
|
2
|
台
|
详见询价文件
|
|
2
|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
2
|
台
|
详见询价文件
|
|
注:6.1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采购清单。
6.2本次询价内容不分标段,采购内容不可拆分,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未注明事宜按标准配置办理。
7.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9.交货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10.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相关业务(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并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0年度任意一年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三个月财务报表、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履行本合同的设备实拍图及技术人员身份证扫描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报价人2020年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报价人2020年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供应商满 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6%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2信用要求:报价人承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中,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存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行为(查询内容:工商公示信息项中的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并提供以上网页查询结果或查询报告,查询起止时点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
三、获取询价文件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0日08时30分至2021年 8月12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把以下资料递交至代理公司;现场报名通过后获取询价文件,报名须由公司员工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自行整理顺序统一装订,否则拒收资料):报名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具体委托事项及委托期限)、授权代理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2020年1月至今本人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2021年连续三个月工资发放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可不提供),报名与投标人员需一致;开户银行在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资金证明;以上资料不齐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若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2、询价文件的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1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1.2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8月12日15时00分前提交到云南文诚招标有限公司,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并将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附于报价文件中。银行转账需从报价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到云南文诚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可简写)、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开 户 名:云南文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
账 号:8600 1101 0000 2072 18
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退还。
(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代理公司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年8月13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地点:广南县中医医院医技楼党支部会议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13下午15:00时正,开标地点为:广南县中医医院医技楼党支部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南县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gnxzyyy.cn/xinwenzhongxin/tongzhigonggao/982.html”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南县中医医院
地 址: 广南县莲城镇机场路东西走向段
联系方式: 0876-5890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云南文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山市华龙北路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号
联系方式: 0876-2136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荣香
电 话: 0876-2136488
附件1: 报名函 |